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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案例视频
心理咨询案例
都说心理咨询好,那么有什么心理咨询案例能让我们了解一下呢?心理咨询案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在婚姻里,很多人说“我们太不一样了,我们合不来”,以至于以甜美的婚姻开始,以残忍的离婚收场。那么,个性差异真的就是导致夫妻不和的原因吗?
心理咨询案例:
我和老公性格不合,生活方式差异太大,没有思想交流,没有共同语言和共同的爱好。和他沟通好多次了,他好两天就又不行了,一直反反复复,我是真的感觉很累了。如果性格真的不能改变,这样下去,我真的想离婚了。我们还有孩子,我现在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,我不想让自己就这样一辈子不幸福。这样的婚姻,还有挽回的可能吗?
心理咨询师分析:
在夫妻是否相合的问题上,我们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:双方的“个性”相合, 婚姻才会成功。事实上,一对夫妻必须“觉得”相合、亲近, 他们的婚姻才会成功。比如,先生不吃瘦肉,太太不碰肥肉,太太可以说:“我们合不来, 我们甚至连买哪块肉的看法都不一样。”也可以说:“我们很合得来, 任何肉都可以同时满足我们两个人。”“互补”和“不合”其实只是对相同情况的不同诠释, 以尊重的态度来看彼此的不同之处, 双方就变成了互补;以不满的心态来看,同样的相异处也会使双方看起来不适合对方, 所以是“心态”造成事物发展方向的不同。
在夫妻关系中相信彼此是相合的.,保持尊重,增加亲和感, 可以使个性上的差异转化成夫妻关系中的财富, 因为以尊重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待对方,才可以学人之长补己之短,双方都会从对方身上学习到东西, 而不会尝试想要把对方改变成自己的影子,双方都会感激对方为了维系婚姻关系所做的一切。而不合的想法,则是关系中的尊重和亲和力开始走样的警讯。只要感情上的联系存在, 即使有不同的价值观, 或经济条件不相配, 其实也没什么关系, 温暖的感觉会使人积极地展望未来,彼此会认为这些差异“很有趣”或是“有意思”。只有当爱意消失的时候, 我们所认为配偶应具有的条件才会变得重要,我们不再欣赏对方,开始对对方苛刻。所以,对对方条件的多寡和要求的强弱, 正可作为考量关系中幸福感的指标。
如果认为某种个性是不相合的, 我们就会从那个想法中得到负面的感觉。但假如我们能够改变心态, 开始感觉这些个性是正面的, 或是无关紧要的, 我们就又会觉得彼此十分合得来了。所以,相合性只是我们思想的一个产物,是主观的,而非客观事实。由此得出:个性的差异,并不是婚姻不幸的关键因素。
结婚后却发现不合适该怎么办?
1、有的婚后发现不合适的夫妻是需要磨合的。比如,你们有感情,对彼此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爱,可就是因为性格和生活习惯不合适,这一类的夫妻是需要磨合的。感情不合可以适当的培养一下,如果真的坚持不下去,再选择离婚也不迟。性格和生活习惯不合适,这个真的是需要磨合一下的。别为了性格不合,放弃一段美好的姻缘。
2、如果是感情不合的话,可以适当的磨合一下,如果真的很难坚持,并且磨合不好,那就再选择离婚。其实结婚并不是人生的小事,尤其在当下离婚率那么高,能够走到一起也是一种缘分,何不好好珍惜一下呢?
俗话说: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!希望婚后发现不合适的新婚夫妻,能够坚持一段磨合时间,如果到最后实在坚持不下去,再选择离婚。这样至少不会让你在将来后悔!
;离婚心理咨询如何建立咨访关系的问题
离婚的心理咨询
离婚,是伤痛,是感情沟通不畅。离婚前,先尝试去做几次心理咨询吧,让爱流动起来。无论是否离婚,终生不忘“个人成长”。以下是为你介绍的离婚的心理咨询案例,欢迎阅读以及浏览!
一、明确离婚心理咨询的目标
尽管人们可以有各种原因或理由想要离婚,但是,总体来说,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沟通不畅。
这样的婚姻,即使不离婚,感情沟通不畅,两个人在一起生活,也照样是痛苦的。
不要把感情沟通不畅所造成的痛苦,记账在离婚头上。
所以,面对将要离婚的夫妻,心理咨询工作不是挽留婚姻或拆散婚姻,其目标只有一个:促进双方的感情沟通。
感情沟通增进之后,仍然有两个可能的结果:不离婚,或者离婚。
心理咨询师,所能做的只有一个:搭建一个心理平台,促进夫妻感情沟通与交流。
二、离婚心理咨询的两个工作方向
1、关系取向:以调整互动关系为主,促进双方的情感沟通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,帮助当事人具体分析两个人之间是如何匹配和互动的,其间存在哪些错位和误区等;以维护爱情亲密关系为目标,调动双方的意愿,各自调整自己,以适应关系的维系。
前提是,双方都愿意为改善互动关系而努力。
这样的离婚咨询,往往需要两个当事人同时前来接受心理咨询。
在这个过程中,心理咨询师经常会有如下的提问:
“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渐行渐远的?”
“你们之间最大的分歧是什么?具体有哪些?”
“曾经当初你们是如何爱上对方、并选择跟对方走入婚姻的.?”
“结婚后,包括结婚前的恋爱阶段,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?当时你们是如何做到的?”
“你们愿意共同努力,调整自己,向对方走近吗?”
婚姻关系,一定是要“各取所需”,主体间性,最终达到“双赢”,这样的关系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,并愿意继续维系这种关系。
在关系取向方面,心理咨询师会帮助分析婚姻中的互动模式,属于“等位交换互动模式”,还是“错位交换互动模式”,比如,“同伴关系”、比翼双飞(等位交换)?还是“母婴关系”,“付出下半身以换取对方的上半身”、郎才女貌、嫁汉吃饭(错位交换),等。以明确各自对婚姻的期待,各自的愿望和需要,并主动调整自己,适应对方。
一旦自己知道了对方的期待、愿望和心理需要,我就知道如何“雪中送炭”、“投其所好”、投怀送抱啦。当双方都愿意主动为对方去做这些的时候,双方的情感沟通就会变得通畅起来了,相互之间的爱也就自然而然地流动起来了。
2、个体取向:婚姻中的两个人,当想要离婚的时候,最好各自都让自己去做一系列的个人成长心理咨询。
在个人成长心理咨询中,分析自己的人格特点、幼年成长环境、原生家庭、早年创伤,及其对后来的爱情及婚姻关系造成的影响。
这样的心理咨询,属于个体的心理成长咨询。
建议丈夫和妻子,分别找两个不同的心理咨询师分别定期去做咨询;最好去找精神分析取向的心理咨询师。
在个人成长的基础上,进一步讨论如何处理自己当下的婚姻关系。
这往往又有三个努力方向与成长环节:
(1)面对离婚,“我要改变对方!以满足我的需要。”
这经常是来访者最想要的结果,也是来访者最受挫败、最失望的一个方向。
咨询师帮助来访者,共情来访者的愿望和需要,并一起面对惨败,然后探讨下一步该怎么办。
(2)既然对方是不可改变的,那么,我只能改变自己对待婚姻爱情关系的手段和方式,以适应两个人之间的“关系”(关系取向),适应对方的感情需求。这时,咨询师要理解共情体谅来访者为了维系关系所承受的内心委屈。
一般来说,在夫妻关系中,各自都还是需要有某种程度的忍让或让步啦。
(3)回到“个体独立生活”的立足点上来。
每个人恋爱结婚前,都曾经是一个人独立生活的。后来,遇到了爱人,选择了走入婚姻;现在,又面临离婚。无论结婚前,还是结婚后,还是当下想要离婚,或者是将来离婚后的生活,对于当事人来说,共同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,“无论怎样,都要努力让自己活得好一些!”
是否离婚,表面上看,是在处置婚姻关系,是否把对方留下来。本质上来说,是当事人在选择自己的未来生活。
情况往往会是这样的:一旦来访者不去强行改变对方了,一旦把生活的重心重新收回到自己身上,让自己活得好起来了,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有所改善。当然了,仍然会有很多人最终选择了离婚。
三、离婚前的生活协议
既然夫妻两个人都已经开始探讨将来要离婚了,那么,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,两个人依然需要具体讨论:离婚前的这段日子,两个人将如何度过这最后一段共同相处的日子。
这时,心理咨询师带领夫妻当事人一起商量,离婚前的生活将如何度过,各自的愿望和需要是什么;并在此基础上,促进夫妻双方能够在尽量详细的感情互动和生活细节方面,形成约定,达成协议。离婚前,双方参照该协议具体观察执行;以观后效。
在达成协议时,不仅要有尽量详细的具体内容,各自去做哪些事情,承担哪些责任、履行哪些义务,协议还应该包括检查验收的时间期限,比如,设定三个月或半年作为时间期限。
四、离婚前的心理准备、对未来做出设想和安排
离婚,不仅是去办一个离婚证,做到“组织上离婚”,更是要首先提前做到“思想上离婚”。
即,离婚前,自己要在内心做好“离婚前的心理准备”。
心理咨询师,在咨询中,可以跟来访者一起讨论:
“你准备过几个月之后,去办理离婚手续、换取离婚证书?”
“你会去跟父母家人或朋友闺蜜等一起探讨关于离婚的经验和观点、意见吗?”
“在离婚之前,你还有哪些事情要具体去做吗?”
“离婚后,你住哪儿?你有房子住吗?孩子由谁来抚养?你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源吗?你的收入维持你的个人生活,以及抚养子女吗?”
“离婚之前,你是否先要给自己找到一份工作?”
“离婚后,你的未来生活将会是怎样的呢?如何告知父母家人?”
“离婚后,你有朋友吗?”
“你将来还要再找一个人结婚吗?再婚的那个人,会是怎样的呢?你将如何进入你的下一段婚姻生活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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